2013年6月13日来源:南国早报
南宁车主李先生的车辆发生同等责任事故,修车花费约9万元,事故至今过去半年,但他仍未获得赔偿。事情的原因是,由于对方车辆在未定损情况下就已修复,才导致定损、理赔受阻。业内人士提醒,车辆在未定损情况下修复,有可能遭到拒赔,修车前应先行定损。
去年12月,李先生的车辆被一辆大车追尾,交警认定事故为同等责任。他的车辆是在东风本田鑫广达4S店购买的,还在该店投保了人保车险,于是店方提供代办理赔等服务。
今年4月,4S店通知他车辆已修好,修车费约9万元。但由于理赔手续一直没有办妥,直到5月下旬,他仍无法将车取回。为李先生投保的人保财险南宁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卢女士称,该事故为双方同等事故,两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要分别对另一方的车辆进行定损,然后均摊两车损失之和,并对投保人理赔。但是,大车车主韦先生一直不配合人保定损,致使李先生的理赔受到影响。
近日,南国早报记者联系上韦先生时,他满腹委屈地说,事故发生后他的车辆被送到南宁石埠收费站附近一家修理厂,那里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人员驻点。但韦先生急着用车,当时在事故认定书没有出具的情况下,就自行通知了所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人前去定损,然后修车。几天之后,事故认定书出来了,韦先生才知道需要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才有效。
目前,当事双方和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已将思路理顺,并重新定损,预计理赔手续很快就可办通。业内人士提醒,如果属于同等责任事故,需要各自保险公司交叉对另一方车辆定损后,才能顺利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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