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来源:华西都市报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比一稿,二稿多项条款的修改明确向消费者靠拢,但被认为力度不够。
本月初,汽车之家联合《华西都市报》、《汽车商业评论(微博)》、《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面向消费者、厂商、经销商展开了大范围调查。在为期5天的调查时间内,线上共收到11412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及厂商对于“三包”的多项条款存有争议,酝酿7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并不被广泛看好。
第二次意见稿将经营者和生产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可以说进一步把车辆“三包”的责任推给了厂商。但调查结果显示,78%的消费者依旧认为经营者也需要承担质量问题引起的“三包”责任,而48%的厂家和经销商认为,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合理。
对此分歧,业内认为,主要原因是消费者与经销商的沟通速度和各方面成本要比与厂商沟通低,所以消费者更看重经营者对于车辆三包的责任。
在汽车折旧费的问题上,有86%的消费者认为,汽车在按“三包”政策更换或退货时不应该支付折旧费用;而62%的厂商和经销商认为,消费者应当支付合理的折旧费用,消费者与厂家、经销商呈现出利益博弈下的针锋相对。另外,消费者对于三包期限只延长公里数的态度,表现为完全不买单和难以接受。
对于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中产生的问题,消费者最为担心的是政策执行力低,维权周期过长;其次,有62%的消费者担心政策所产生的成本会进一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此外,对于第三方机构的公正性,消费者、厂商和经销商都表示质疑,仅有15%的消费者和11%的厂商、经销商相信第三方鉴定可以解决公正性的问题。绝大多数消费者和厂商对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公正性持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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