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购车资讯 > 二手选购

直击买车过程中的黑洞

2007年10月2日

买车,对于今时的你我依然是一次庞大的消费,存钱、选车、看车、购买,在这一冗长的过程中不仅花费了巨大的金钱和时间,最重要的是体会着梦想即将实现时的激情。谁也不愿在梦想实现后被当头交一盆冷水,看到的仅是水月镜花,因此买车时一定要小心翼翼,这时越是小心日后的麻烦越少。 
  【案例一】充分试车很重要 

  消费者陆某去年12月13日投诉:在  
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宝马新车,提货后发现方向盘与车身抖动,经几次修理未见症状转好,该宝马公司认为车身抖动现象属正常,消费者要求退车。 

  处理结果经逍协协调,企业为维护品牌形象,作退车处理。 

  业内点评提货后发现象陆某这样的情况基本属于偶发情况,犹如在碰运气,不过花几十万买辆车谁都不愿意有这样的随机结果。而更让人头痛的是类似这样的问题维修单位很难找到机械原因,因此很难根除。所以在提车时充分的试车很有必要,可要求相关销售人员陪同进行相应路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更换车辆,别把问题车提回家。值得庆幸的是陆某购买的是高档汽车,该品牌十分注意品牌形象的维护及塑造等问题,如非高档品牌,相信消费者退车的要求无法如此顺利达成。 

  【案例二】提防遭遇事故车 

  1月26日,消费者在二手车市购买了一辆北京现代索纳塔自排量小轿车,开回家后该车发生了6-7次交通事故,在维修争论中得知该车是事故车,消费者要求换车并赔偿欺骗消费者的费用10万元。 

  处理结果经消协协调,该公司同意更换新车,并经济补偿4万元。 

  业内点评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尤其需多留一些心眼,虽然目前的二手车市场已经走上规范的发展道路,但还未成熟,因此依然存在许多猫腻,其中最需要防范的是:事故车、落水车和营运车,正规的二手车销售商基本承诺不销售此三类车辆,因此如有发现就属于欺诈行为。而在二手车提车时在应邀请第三方具有鉴定能力的人士同行,并要求销售商做出书面认定和保证,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发生恶劣欺诈行为可要求退一赔一。 

  【案例三】“订金”、“定金”大不同 

  消费者与某汽销商签订了购车合同,对方在未告知消费者购车相关事宜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预付84000余元首付款,当消费者感觉该车不合适要退款时,对方要消费者付30%的违约金,另外被诉方收取了服务费2800元后又要收取1536.16元购车服务费,却未提供全部服务。 

  处理结果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现要求退还多收费用及享受购车的免费服务待遇。 

  业内点评该消费者属于典型的糊涂型,没把自己的钱当钱。他自己必须对自己的经济损失承担部分的责任。首先预付款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按照规定,如果收据上写的“订金”,则消费者无需承担违约金,如过书写的是“定金”,消费者需要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其次购车服务费也是个很含糊的概念,一般来说购车服务包括帮助客户上保险、拍牌、拓印以及出库等服务,目前多数经销商所执行的免费服务是指免费代客户去办理以上手续,而以上手续的相应费用应实报实销,这一点也应在付订金时书面规范。 

  【案例四】偷梁换柱要注意 

  徐先生于2006年8月16日在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车价为10.04万元人民币。17日在提货时发现车的前挡玻璃补换过,车身大部分地方油漆做过喷补。经交涉,商家同意给消费者一、二千元钱补偿,消费者不同意。他认为购买的是新车,为什么油漆擦破,补了油漆不告知消费者呢?在与销售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消协。 

  处理结果客户要求退车或者经济补偿2万元。经调解,销售方经济补偿1.5万元。 

  业内点评该案例再次显示经销商出现了欺诈行为。徐先生在交车时已发现该车有问题,应该要求经销商先写下书面证据证明该车为新车并未出过事故,再向经销商提出质疑,并在当时按照合同规定拒绝提车。这样在保留证据的同时又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其次该案例提醒消费者,在提取新车时必须在光线良好的情况下仔细检查车身,如此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一般来说重新喷漆的车辆会出现色彩不匀或漆面有杂质等小问题,而其它部件的重新更换还是需要专业人士鉴定。 

  【案例五】临时涨价可索赔 

  魏某在经销商处交付定金,以商定价格购车。但过一周后,经销商却称该车已涨价,须补交差额款才能提车。魏某要求退定金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得买了台高价车。事后,消费者认为经销商不讲信用,要求退回补收的车款。 

  处理结果魏某找到消协投诉,消协认为,经销商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单方面提高汽车价格,应属于违约行为,经销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经调解,经销商将差价款退还给了魏某。 

  业内点评消费者在与经销商打交道时,经常处于弱势。消费者在交纳定金后,应该要求经销商在收据或发票上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案例中,消费者保留的收据对问题的合理解决起到了关键作用。建议消费者在购车、修车过程中,应及时索要收据并完整保存,以便在发生问题时有据可依。
本类热门更多
微信扫一扫
广西汽车网微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经销商注册 | 人才招聘
© 2005-2019 Gxqcw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汽车网 版权所有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 网络资源
  • 国家资源
  • 全球资源
  • 人口普查为什么既要“查人”还要“查房”?官方回应来了
  • 宁大学子编写中英文对照漫画版《传习录》
  • 7名江苏游客失联 家属赴泰多部门开启绿色通道
  • 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等15人被刑拘
  • 恶攻击中共,蓬佩奥倍显偏执浅薄 用偏见筑墙是闹剧
  • 海外车商加速进军中国市场步伐
  • 上海又添“打卡圣地” 豫园联手美影厂打造200米“网红墙”
  • 人民网评:面对丑书横行 为何中国书协如此淡定?
  • 蔡英文的“出访庆功会”被紧急取消 民调也被收回
  • 俄媒:地质学家解开马丘比丘古城地处山隅之谜
  • 法国公布11处“先驱性”频段5G试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