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来源:广西汽车网
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定,2月起,4S店经销商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将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对于购买者来说买车越便宜,或许就能够少交一些购置税。
办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位费用(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 费、违约金和手续费等,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通过这种调整,可以推进车购税征管模式改革、更好服务纳税人。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