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来源: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罗刚)一起损失不到千元的交通事故,却因当事双方陷入“路怒族”的情绪当中,演变为一场谩骂厮打,并终因数千元医疗费诉至法院。11月6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妥善调解了这起因“路怒”引发的纠纷。
今年7月,王某驾驶的出租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在路上发生了碰撞,双方各不相让随后开始指责谩骂,继而更扭打在一起,致使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鉴定,王某伤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出院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青秀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即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料张某在得知王某起诉自己后,气得叫来多名亲友,眼看冲突有可能升级成为恶性事件,承办法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别拉到两边开展“背对背”调解,耐心地给他们讲解《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消除双方的抵触心理,同时对双方的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半小时后,双方当事人均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惭愧,表示会平心静气地坐下来面对事实、解决纠纷。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即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人民币8000元,王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主张,双方均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这起因“路怒”而起的纠纷,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划上句号。
法官提醒,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因车主主观情绪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也明显增多,像此案当事人的“路怒族”不在少数,有些人不但动粗,甚至还造成命案,值得每个交通参与人警惕。交通参与的各方均应当树立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行车的理念,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理性维权,一时泄愤往往既毁了他人的幸福,也毁了自己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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