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来源:广西汽车网
最近几天,一条“新交规”在网上疯传:社会车辆在南宁公交站台乱停车被“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抓拍,最高可罚1000元。许多人纷纷打听,这是真的吗?对此,南宁市交警部门表示,这是一则谣言,目前南宁尚未采用“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对违规临停车辆拍摄处罚的做法。不过,小伙伴们不要高兴得太早哦,依据相关法规,社会车辆在公交站台前后30米违法停车的,交警可以现场进行处罚,可记3分罚100元。大家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还是要遵守规定
交警:南宁没有实行这样的规定
最近几天,这条消息内容传遍了广西人的微信朋友圈:“亲!注意了,从今天起南宁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该消息还称,目前交警部门对类似违法行为,已采用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进行抓拍,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对此,南宁不少驾驶员信以为真,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及QQ群等网络渠道不停转发。
11月9日上午,南宁市交警部门证实,这是一则谣言。该部门还通过官方渠道进行了辟谣。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邱祥星表示,这条“新交规”并不是南宁交警发布的官方信息,南宁也未实施该条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条“新交规”在很多省市都出现过,内容都一样,只是地名变换了。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实际上,这是深圳交警近期发布的一则通告。由于深圳是经济特区,因此在进行交管处罚方面,有着地方的特殊性。该规定属于地方性交通管理规定。而网上被疯狂转发的那篇帖子,是有人故意将深圳改成了“我省”或“我市”,误导网友。
调查:公交站台乱停行为不少见
对私家车在公交站台等特殊场合停车,有什么规定呢?记者查询得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第3款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这条法规已存在多年,并不是新规。”交警部门分析称,大家担忧的主要是“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抓拍和高达千元的罚金。
记者注意到,虽然法律对车辆临停有这样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许多车主不按规定停车。一名205路公交车司机告诉记者,在公交停靠的地方经常有社会车辆在站台附近临停,影响到公交车停靠站台,并且极易发生刮蹭事故。“有一次,有一辆小车刚好停在龙腾新阳路口站台附近不到10米处,我让那辆小车的驾驶员把车开走,对方还不服气,骂骂咧咧之后才把车开走。”
说法:交警会现场处罚并可能拖车
那么,南宁对于在公共汽车站前以及距离30米以内路段停车的违法行为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交警提醒,虽然南宁市民不用担心被罚1000元,但是社会车辆停放在公交站台确属违法行为,属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要和其他违停行为一样接受处罚,可依法记3分罚款100元。
据交警介绍,目前在南宁,对于机动车在公交站台的违停行为,交警在路面执勤巡逻发现时,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肯快速驶离,交警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违法车辆停靠后车内无人,其占道行为对公交车进出站台的影响较大,交警可以对其开具罚单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和记分处理,并对车辆进行拖移。
11月9日下午,南宁市葛村路上一公交车站点,一辆黑色小轿车违停在离站台不足10米的距离。南国早报记者 何定坚摄
南宁交警部门表示,各类关于交通管理法规的消息发布,应以交警部门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发布的消息为准,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在微信等网络渠道传播的不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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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需遵守以下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5.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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