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来源:当代生活报
立法部门
听取专家意见,合理吸纳公众意见
南宁市人大法制委有关人士表示,科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既考验立法者的智慧,也考验执行者、城市管理者的智慧。目前,南宁市政府出台了规章《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12年修改)以及《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停车泊位的设置有了基本的依据。
但是,从市民、媒体反映的情况看,目前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夜之间停车泊位就冒出来了。这突显出几个问题:
第一,谁有权设置停车泊位?虽然政府规章已经明确是交警部门负责车行道停车泊位设置、城管部门负责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但在实际中有的是街道办或者社区来设置人行道的停车泊位,这个与规章要求是不相符的。
第二,是否符合规范设置要求?怎么样才是科学、合理、必要的?某些停车泊位的设置,与技术规范是不相符的,如征求意见中有市民提出,停车泊位的设置与路口不足50米。
第三,设置的程序应该有什么样的要求?这应当有科学的决策程序,要进行专家论证和听取意见。
第四,必须有一个监督的途径。对已经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应当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向有关部门反馈?有关部门应当在什么时限内处理并反馈?应当有一个解决的程序和办法。
该人士表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将专门听取专家意见,合理吸纳公众意见,把谁设置、按什么标准 设置、遵循什么样的程序设置、设置后的监督等相关内容在条例中进行充实。也欢迎专业人士和市民继续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