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来源:南国早报
在汽车消费纠纷中,有车商抱怨,部分购车者不管三七二十一,稍有不快就投诉,这让车商疲于应付。对此,南宁汽车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建议,购车者维护自身权益应理性而行。
不顾事实 找个理由就投诉
事件:3月下旬,车友王先生到南宁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汽车所投诉,称南宁市丰驰汽车有限公司交付给他的车,是一年前生产的库存车。他因这一库存车噪音太大想退车,要求店方退还其1000元订金时遭拒。
追踪:丰驰公司称,王先生3月中旬前后三次到店里看车,对车辆性能、车价都比较满意的情况下才决定购买的。他还请人到店帮忙试驾,并查看了所购车辆的外观、车漆、生产日期等情况,还要求他们店将车辆底盘升起,让其了解车况。公司并不存在出售库存车的情况,且所售车辆也不存在噪音大问题。
他们认为,购车者王先生扭曲事实,对他们公司名誉造成影响,如果他想要拿回订金,必须公开道歉。此后,王先生只能向该公司写了一封道歉信,请求该公司的原谅。最后,该店退还其1000元订金。
变更合同 由着性子换车型
事件:5月1日,李女士在某法系品牌南宁4S店预订了一款售价13.8万元轿车。销售顾问明确告知,该车是舒适款,属于中配车。
但李女士仔细看了购车合同,发现其购买的车型叫三厢2.0自动舒适版,跟想象中应配有天窗、真皮座椅、空调自动调温仪、导航、倒车影像等配置的中配车有很大差别。此后,李女士还到其他4S店进行了解,她想买的中配车,实际售价为14.39万元。
此后,李女士找到所购车的经销商,要求以14.39万元的价格改买中配版车型,但店方表示,该配置车型售价为14.59万元,不能和别的店一样以14.39万元出售。为此,李女士将该店投诉到汽车所。
追踪:该4S店称,李女士购车前已经了解过所购车型的各项功能,之后才交付订金的。因客户无理地要求变更合同,他们店无法接受。经过汽车所半个多月内的三次调解,该4S店最终答应李女士退订的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汽车的款型分类,没有统一的标准,有舒适版、标准版、豪华版、至尊版等等。而低配版、中配版、高配版等说法,仅仅是人们的一个笼统说法。车友购车时,应对比好宣传资料上的版型、配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意外事故 竟要4S店赔损失
事件:今年3月底,黄先生驾驶刚买了4个月的桑塔纳轿车返回玉林老家。途中,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车辆挡风玻璃内出现一条裂纹,而玻璃表面并没有任何痕迹。他认为这是质量问题,要求4S店免费处理,但遭到拒绝。
追踪:接到投诉后,汽车所介入调查。该4S店解释称,接到黄先生的反映后,他们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厂家,并向厂家申请为其免费更换玻璃。但厂家最后答复,玻璃开裂并非质量问题,因此不予以赔偿。最后,为了减轻黄先生的经济负担,提高店面的客户满意度,该店决定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5月下旬,该店与黄先生达成协议,由店方承担一半更换玻璃和车膜的费用,共计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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