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2日
近期,交强险成为了车主们最关心的话题。一方便,保监会宣布将开听证会,调低交强保的金额,并且上调交强险的保额;而另一方面,近期多家保险公司对外发表公布称交强险实施以来保险公司的亏损情况;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多数消费者希望交强保能取消。那么交强险实施至今,到底谁受益了呢?
交强险作为交通法规在保护弱势群体后所出现的一个特殊险种从推出开始就饱受争议,甚至从一开始起,不少消费者就对交强险存在的必要表示质疑。甚至在今年年中,还发生了900名车主状告交强险的风波。其实,在这一次次争议中,也暴露出交强险实施一年多来的种种弊端。
另一方面,责任认定也成为了交强险最大的争议点。由于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实行的是“无责赔付”原则。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无责赔付”的规定,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同一起车祸中的受害人获赔不一,甚至出现无责方须为肇事者埋单的局面。不少车主甚至质疑,该规定有变相鼓励“碰瓷儿”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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