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来源:北京晨报
随着“3·15”的临近,人们关注的焦点也会不经意地放到消费维权上来。而在汽车消费维权方面,汽车召回是不得不提的一个方面。
虽然,2014年刚刚才过去两个月,可全球范围内却已经有多起大批量的汽车召回事件。此外,在中国,质检总局也统计出了2013年度在华召回的事件,跟往年相比,2013年的召回频次明显增多,这或将是拜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所赐。
质检总局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以来,共实施汽车召回660多次,涉及车辆近1500万辆。而在2013年全年,汽车召回达134 次,共涉及531.1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长65.8%,创历史新高。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汽车数量为19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 37%,也是历年来最多。
据悉,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在法律法规层面给予了企业约束力,受到质检总局调查而进行召回的案例也大幅增加。在2013年召回的汽车当中,有三分之一召回因为缺陷调查。2013年,质检总局加大了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等工作力度,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汽车数量为19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37%,也是历年来最多的。调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动力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电子电器及发动机故障等方面。
另一方面,国内车企针对自身产品缺陷实施的主动召回次数明显频率加快。据统计,于乘用车领域,在2009~2012年的4年间,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召回仅有7例;2012年,只有4家自主车企发布了5次召回;而2013年,共有7家自主车企发布了10次召回,总计约45万辆,较上年增长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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