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8日来源:南国早报
说法 建议规范网络召车发展
据了解,滴滴专车此前对外一直宣称其运营采用的是“1+1+1”模式。简单地说,即由专车软件作为接单的运营平台,合作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合作的劳务公司提供司机,并不涉及私家车接入营运。7月27日,就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的此次表态,南国早报记者联系了滴滴快的公司品牌公关部华南区公关经理李玫,对方表示对此暂不便回应。
采访中,多位市民认为,打车软件之所以火爆,是因为其客观上满足了运输市场多样化、差异性、高品质的需求,而滴滴顺风车对社会车辆的调度,也能很大程度缓解高峰期出租车运力不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毕竟对市民而言还是有便利的一面,希望政府不要一棒子打死,让它规范发展就好”,已习惯上下班通过顺风车出行的市民杨女士说道。
广西社科院工业经济所所长姚华认为,打车软件属于新事物,在国内外都存在争议。一方面,大量私家车涌入出租车行业,且没有管理费、营业税、保险等,成本要低很多,确实对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冲击,也存在司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发生事故时消费者权益难得到保障等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互联网+”已是潮流,对打车软件这种新生事物,也应该持宽容态度,给予更多发展空间,政府部门可考虑如何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让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促进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上海市于2014年7月颁布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其中明确网络召车信息服务商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客运服务驾驶员和车辆的营运资格信息,并进行审核的义务和责任。交通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南宁市乃至广西都没有此类规范,因此对互联网服务商没有有效的监管,致使这些商家没有审查接入车辆的营运资格,造成准入制度不完善的局面。也希望相关部门及早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专车服务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范畴,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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