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来源:柳州晚报
柳州晚报讯 记者30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国家下达广西2014年度淘汰1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任务,经目标任务分解,我市要在今年第四季度淘汰7026辆;年内淘汰总数的23%,即9609辆黄标车和老旧车;到2017年,我市要基本淘汰4万余量黄标车。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柳州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截止到今年9月30日,市区车辆保有量有36万辆,其中,逐年淘汰的黄标车17273辆,老旧车25127辆,占市区汽车总量的12%。
据了解,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对黄标车要提高环保、综合性检测频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测、综合性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公安交管部门;交通、环保部门加大工作协同,按照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加大营运车辆的报废监督管理。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重点城市划定黄标车限行区,2015年6月所有设区城市全部完成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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