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来源:南国早报
记满12分要学习7天以上交安知识;10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考试增加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学员学成后发生事故,要倒查驾校的培训责任……8月9日,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了解到,广西已出台《全区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全区驾驶人管理工作。
驾驶人教育:记满12分要学7天交安知识
《意见》要求各级交警部门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驾校等资源,采取自建或合作的方式,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组织驾校学员、审验领证驾驶人、交通违法人以及教练员、驾校负责人、营运驾驶人等,在交通安全基地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在驾驶人培训环节,各交警支队要主动参与驾校的理论教学,组织学员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大中型客货车学员,还应当按规定参加体验式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在交通违法处理环节,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驾驶人要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基地将抓好三类驾驶人的教育培训:一是营运驾驶人。要结合营运驾驶人的职业特点,发动运输企业组织营运驾驶人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二是农村驾驶人。结合当前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实际,研究创新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的办法,切实提高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凡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必须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参加7天交通安全教育,才能重新参加驾驶人考试,考试合格的,才能领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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