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来源:Gxqcw.com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就《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大大缩短路桥使用寿命,也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为依法治理这一“顽疾”,条例总结近年来的“治超”经验,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