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来源:广西新闻网
为顺利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物价局决定自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区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价格专项检查。
据了解,价格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区获得国家“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商品经销资格的经销商及销售网点。商品品种包括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手机、汽车、摩托车等。
价格专项检查将对8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严厉查处,这些不法行为分别为: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的行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采取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抬高相关商品价格的行为,诱骗农民购买相关商品的行为,在标价之外另加价出售相关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另外,在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价格专项检查的同时,物价部门也将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价格投诉渠道,及时查处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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