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6日来源:Gxqcw.com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安厅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08年度有关统计数字,制定了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据介绍,在新的计算标准中,道路交通事故伤亡者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将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每人每天110元住宿费和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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