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用车玩车 > 政策法规

高速路累计收费禁超25年

2008年10月1日来源:Gxqcw.com

9月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颁布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多次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的现象,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时间如果超过收费期限的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经营性收费公路转让收费权后,累计收费期限不能超过25年。

收费大限被划定

目前,地方公路上的大小收费站仍有很多,乱收费现象依然严重。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出行人的切身利益。

据报道,审计署今年2月发布的审计公告表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7.65亿元,1993年开始收费。但在实施收费3年多后,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又重新核定为30年的收费期限。至2005年底已累计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本类热门更多
微信扫一扫
广西汽车网微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经销商注册 | 人才招聘
© 2005-2019 Gxqcw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汽车网 版权所有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 网络资源
  • 国家资源
  • 全球资源
  • 人口普查为什么既要“查人”还要“查房”?官方回应来了
  • 宁大学子编写中英文对照漫画版《传习录》
  • 7名江苏游客失联 家属赴泰多部门开启绿色通道
  • 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等15人被刑拘
  • 恶攻击中共,蓬佩奥倍显偏执浅薄 用偏见筑墙是闹剧
  • 海外车商加速进军中国市场步伐
  • 上海又添“打卡圣地” 豫园联手美影厂打造200米“网红墙”
  • 人民网评:面对丑书横行 为何中国书协如此淡定?
  • 蔡英文的“出访庆功会”被紧急取消 民调也被收回
  • 俄媒:地质学家解开马丘比丘古城地处山隅之谜
  • 法国公布11处“先驱性”频段5G试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