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9日来源:新华网北京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说,改进后的驾驶证将分4批在全国推广使用,正式启用的地方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核发新驾驶证,不得再使用旧版驾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驾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驾驶证。10月全国将统一核发改进后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群众收取的驾驶证工本费仍维持国家核定的每本10元的收费标准。
据李江平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现在使用的驾驶证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如科技含量低、防伪性能差,民警查验困难、辨认效率低,溯源管理困难、对一人持有多本驾驶证的情况难以核实,等等。因此,进一步改进驾驶证的防伪技术,加强驾驶证管理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经过反复论证和试验,公安部决定启用具有较先进防伪技术的驾驶证。
改进后的驾驶证重点改进了直观视觉查验的技术,如,证芯的纸张由普通白卡纸变成专用安全纸张,有特制的安全线和红蓝绿三色荧光纤维;证芯的底纹从普通印刷变成防伪印刷,采用了随机底纹、光变油墨和荧光印刷等技术;塑封套采用了当前最新的双通道变色技术和双色荧光图案等。同时,为了规范对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还开发了数字化发行和使用管理系统,在驾驶证证芯上增加了用于记载发放驾驶证信息的一维条码。此外,还增加了人性化方面的内容:在驾驶证副页上增加了用于提示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领驾驶证等签注内容;塑封套全息防伪采用了平安结图案,既具有中国特征,又寓意平安。
“通过上述改进,增加了伪造驾驶证的成本和难度,提高了民警执法查验真假驾驶证的效率,严格了驾驶证的溯源管理。”李江平说。
新闻背景
新版驾驶证分批推广使用时间表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28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我国将从4月1日起分4批推广使用新版机动车驾驶证,10月全国将统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分批推广计划已经确定。
4月1日,天津、山西、上海、江西、重庆、西藏、陕西、宁夏开始推广使用改进后的驾驶证;6月2日,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开始推广使用;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湖南、四川、新疆则从8月4日启动;10月8日,浙江、广西、海南、甘肃、青海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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