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
实施两年多后,一直处于漩涡中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政策酝酿调整。昨天,记者从中国汽车行业两大协会获悉,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已于近日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行业内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汽车品牌销售办法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根据该调查结果,国家相关部门将对汽车品牌销售政策进行必要调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罗磊告诉记者,受委托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从1月下旬开始分别在厂商和经销商两个行业内展开摸底调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和直接到企业调查两种方式启动调查。
罗磊表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3月底之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出具第一个报告初稿。相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品牌销售政策进行必要调整。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不一定是对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更可能的是在办法之外制定一些配套细则或措施,对行业发展进行再次引导,以缓和产销两方日益激烈的矛盾。
从2005年4月起,国内开始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经销商由汽车厂商授权获得销售资格,经销商必须在厂商指导下统一形象,按区域统一销售。这种以厂商为主的品牌授权规定引来不小争议。有经销商表示,厂商以几乎零成本获得经销商资源,并控制经销商发展命脉,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经部分统计,目前国内近万家4S店中,有半数以上处于亏损状态。去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曾提交“关于修订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建议”,呼吁对办法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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