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8日来源:当代生活报讯
凡于12月15日至2008年1月31日统缴期间一次性缴清全年养路费的摩托车,免征2个月养路费,全年按10个月征缴。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后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签订全年包缴合同的按合同比例优惠征缴,未签订全年包缴合同的按全年12个月征缴,超出自治区行政区域行驶的车辆应主动申报,全年缴费不得少于9个月。
南宁市区的摩托车以及原南地桂FO车牌的摩托车可就近到南宁市交通局所设的各征费站办理缴费手续。已缴清2007年养路费的摩托车,2008年1月1日后可就近到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邕宁区、良庆区等六县两区及南宁市中远郊乡镇的车辆,到当地交通局及各乡镇交管站办理缴费手续。
为方便车主缴费,统缴期间,南宁市局各征费站将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中午不休息、双休日照常上班。需预约上门收费的单位、部门和小区居委会可直接与市征稽办联系,联系电话:2434677。
地址:
1、南宁市交通局直属征费站(华强路198-1号,原二运出站口斜对面)
2、衡阳征费站(衡阳东路13-3号,区一建车队大门左侧)
3、东葛征费站(东葛路延长线88号,嘉园小区大门旁)
4、河南征费站(五一东路市车管所大门旁新铺面)
5、西郊征费站(大学东路53号,货运西站大门旁)
6、津头征费站(双拥路9-2号,区卫生厅幼儿园大门旁)
7、交通银行公园支行(新民路48号,人民公园大门旁)
8、交通银行园湖分理处(民族大道77-1号,幼师大厦旁)
9、交通银行安吉支行(安吉路3-1号,三十三中对面)
10、交通银行友爱支行(友爱35-1号,南宁警备区旁)
11、交通银行淡村支行(淡村路10号,二医院大门斜对面)
12、交通银行长堽路分理处(长堽路103号,监狱局招待所对面)
13、交通银行大学路分理处(大学西路55号,民族学院大门斜对面)
E_Mail:vip@gxqcw.com 电话:1507707080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D区15楼 桂ICP备060048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