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7月21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75元和75元。
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广西国V标准89号汽油调整到5.70元/升,92号汽油调整到6.13元/升,95号汽油调整到6.62元/升,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调整到5.72元/升。
自治区物价部门要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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