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日来源:广西汽车网
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共同在国新办举办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新规中,网约车的合法地位终于明确了!
新规将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如何影响你的日常出行?小编梳理了10条干货:
出租车
1、出租车分“巡游”和“预约”两种。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2、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3、出租车“份子钱”各方平等协商、动态调整。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
网约车
4、网约车有了合法身份证——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5、网约车司机可以兼职: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6、私家车可以做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7、网约车无需8年强制报废: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8、网约车平台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服务。审批过程实现“两级工作、一级许可”,也就是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升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9、专车不一定会更便宜: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10、鼓励拼车: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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