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来源:南国早报
许多汽车消费纠纷的起因,是纠纷双方中总有一方因各种原因违约在先,却又不愿承担违约责任。其实,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注重诚信,遵循契约精神,这样才能良性经营、开心消费。
签约需慎重 违约需担责
事件:今年8月初,南宁车友王先生将南宁一韩系品牌4s店投诉到南宁工商部门。他投诉称,6月份在该4s店交付3000元购车定金,之后由于家里经济状况出了问题,没办法购车了,所以要求4s店退还其定金,但遭到拒绝。
追踪:该4s店有关负责人答辩称,王先生交付定金购车,并委托他们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王先生应在提车前办理好所有交款手续,如果超过议定日期30天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店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退还定金。由于王先生下定购车,且已经通过银行的贷款,经店方多次联系仍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内容,因此店方决定不退其定金。
南宁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汽车所有关人士表示,有关购车订金、定金的纠纷,是汽车消费投诉的焦点问题。许多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没有认真阅读合同,事后毁约后又不愿意承担责任,从而引起纠纷。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少消费者认为,交付定金几天就毁约,店方尚未下单订车,他们要求退款不会对店方造成损失。其实,4s店签单以后,不管其是否已经从厂家调货,就已经为这一订单付出了人力、物力、资金等成本,所以消费者违约在先,店方是不会退还其定金的,建议消费者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相关条款,选择违约的就应当承担责任。
说好低于“车展价” 原来是个“大忽悠”
事件:今年7月中旬,南宁车友颜女士参加南宁一家雪铁龙4s店举办的促销活动。活动主持人现场承诺,因厂家搞促销活动,当天的车价均可以享受特殊优惠,且车价会低于几天之后南宁一大型车展上的价格。颜女士因此交了3000元定金,预定了一款14.8万元的车辆。然而,几天之后的大型车展上,颜女士发现该车才卖14万元,于是要求商家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
追踪:近日,记者联系上颜女士。她称,经过工商部门调解,该品牌广西区域有关负责人曾联系上她,表示可以安排她到南宁另一家雪铁龙品牌4s店以14万元的价格购车。不过,她感觉已经受到商家欺骗,最终选择要求店方退还3000元定金。
配件出故障 7个月都未能修好
事件:王先生是南宁一家企业的员工。他称,去年12月下旬所在企业旗下的凯迪拉克轿车dvd显示屏出现故障,4s店检查后称不能当天修好,需拆卸总成送到厂家维修。然而,到了今年8月,该配件送修了7个月时间后,店方仍一直称尚未修好,导致该车辆的倒车雷达等配置无法正常使用。
追踪:广西桂海凯迪拉克4s店向南宁工商汽车所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称,当初经过店方检测,建议拆dvd总成及显示屏返厂维修,这是与客户协商过的。不过,对于为何7个月时间尚未修好该配件的原因,该店并未做出说明。
11月10日,记者联系上王先生。他说,他投诉之后工商部门介入调解,不过直到10月份该店才通知他去安装拆下的配件,但配件装上车后并未能正常使用,于是只好再次拆卸下来继续维修。至今,相关配件仍未能安装上车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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