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来源:南国早报
2月11日,记者从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南宁市再次曝光一批违反《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交通违法行为车牌号名单,这些车牌号的主人将被记1~6分。
据 介绍,2014年10月1日起,由南宁市信用办、教育局等15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办法》正式施行。据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10月16日至12月31 日,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失信行为38899起,其中轻微失信行为37080起,较重失信行为734起,严重失信行为1085起。加上此前半个月查处的 11997起,南宁市一共查处了50896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查处数量巨大,交警部门暂未统计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但根据 此前的一次不完全统计,轻微失信行为中,主要有机动车违停、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较重失信 行为中,主要有机动车逆行、超速行驶等;严重失信行为中,有无证驾驶、酒驾等。据相关负责人透露,相关部门已掌握了部分“违法大户”名单,例如有一个车牌 号累计违法停车达53次。具体情况将在今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办法》规定,以上失信行为一经认定,严重失信行为将每次记6分;较重 失信行为,每次记3分;轻微失信行为,每次记1分。如果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失信行为计分一年内累计达到20分,将受到南宁市信用办、教育 局、环保局、城乡建委、城管局、住房局、园林局、交通局、卫计委、食药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交警支队等15个单位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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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标准”
1 一年内,个人、单位的失信行为计分值累计计分达到20分未达到40分的,将被列入轻度失信黑名单;
2 达到40分未达到60分的,列入中度失信黑名单;
3 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
轻度黑名单的惩戒措施
1 6个月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6个月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或者暂停发放3个月保障房货币补贴,或者延长3个月轮候期;
2 3个月内不得作为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申办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
3 个人当年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排位靠后;
4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含增驾申请)的,3个月内不安排其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5 申领机动车限制区域通行证的,1个月内不予审核;
6 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1个小时;
7 机动车驾驶人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3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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