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管理点面的扩大和处罚力度的增强,一些机动车驾驶员绞尽脑汁在车辆号牌上做文章。1月11日,临桂驾驶人肖某某使出歪招,将号牌字母“C”用白色胶布粘贴,摇身一变成了“O”牌车辆,妄图通过假冒公安机关专用特种号牌逃避路面民警的检查,不料在龙胜却被上路执勤的交通民警火眼金睛识破。
2012年1月11日下午,龙胜县收费站春运执勤的交通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上插着光盘的银灰色“桂OJXXXX”轿车缓缓驶来。执勤民警上前拦下,扯掉遮挡住车牌的光盘后发现车牌上的字母 “O”有明显的变造痕迹,仔细一看,一小条双面胶粘在字母“C”的缺口上,民用车牌摇身一变,成了公安机关专用特种号牌。除此之外,字母“J”也有曾经变造为字母“U”的痕迹。
据调查,驾驶人肖某某为了方便在路上行驶,采用刻意遮挡、污损、涂改号牌等方法,逃避“电子眼”和雷达测速仪的监控,同时故意将号牌字母改成了警用特种车号牌,妄图逃避路面上执勤民警的检查。据肖某某交待,其车牌经过多次变造,行驶在路上一直没出什么问题,所以一直抱着饶幸心理,最后更胆大妄为的将民用车牌变造为特种车牌,逃避交警部门的检查,谁曾想被龙胜交警识破。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除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外,还面临15日以下拘留。
接下来,等待肖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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