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来源:广西交通安全网
号牌是汽车的“身份证”,上路行驶必须带好“身份证”,可是兴业的钟某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监控,竟然将车牌拆下,面对交警询问时,还耍赖说自己还未到车管所给爱车上牌。但这些谎言掩盖不了真相,最终钟某被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0月16日晚上10时11分,玉林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钟警官像往常一样开展夜巡,当其巡逻至玉州路五灯坡路段时,看见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银灰色轿车停在路面非机动车道上。而该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钟某吱吱唔唔,拿出驾驶证,但没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并说自己的爱车尚未到车管所上牌。民警要求其出示该车临时号牌,钟某又称忘记带在车上。
这些谎言是骗不了交警的。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已经行驶12560公里,从这一点就基本可以否定该车“尚未入户”的说法,随即民警通过系统查询,确认该车已于2011年6月27日在某车管所注册,领取了相关号牌和证件。
在证据面前,钟某耷拉的脑袋,承认自己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监控而将车牌拆下的错误行为,并从车内后座底部取出了车牌。
民警对钟某进行了深刻地教育,告之其不悬挂号牌的严重性,并依法给予200元罚款并扣驾驶证6分的处罚,钟某对此后悔不已,立即将牌照安上,并表示以后再也不自作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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