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蒋晓梅 实习生 王锦明 梁冰欣
9月27日,本报开通的停车场管理立法热线,接到不少热心读者的来电,大家对停车场所如何管、如何设提出许多建议。
免费停车多设一些
读者经历:
“开车去吃个米粉花3元,停车费也花3元,收费不合理。”吉先生认为,这样的收费逼得不少人乱停车。覃先生也说,有时候去菜市买菜才花几元钱,停车却花了5元。
记者体验:
9月27日下午,司机杨先生在南宁新竹路一家银行门口“望风”。他说,在这办理业务也就十多分钟时间,找不到停车场,只能临时停在路边了。
下午5时许,园湖南路某通信营业厅门前,由于没有停车泊位,有些人不得不把车停在了路边。有一位先生停车后又不太放心,时不时回头看有没有交警。后来由于办理业务的人太多,他只好把车开走。
市民建议:
李先生说,免费停车泊位很好,应该在饮食店集中的地段例如新竹路、广园路一带,设置一些免费停车位。莫小姐提出,在菜市、银行附近,都应该设置临时停车点,方便市民。
“公家”车位对外开放
读者经历:
卢先生不久前买了车,由于住宅区没有停车场,他只好把车停在单位。杨小姐住在一个老小区,建设的时候没有配备停车位,她每次找车位都要经过一番搜寻。杨小姐提出,如果一些单位的停车场能对外开放就好了。
记者体验:
9月27日下午4时,在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院子里,停满了汽车,仅余几个路口进出。门卫说,在下班时,办公区的人将车开出去,正好碰上生活区的人将车开回来,经常出现上下班时堵塞。所以即使车位够,也不会对外开放。
南宁市建政路盐务局的门卫介绍,该单位不允许外来车辆入内停车,因为车辆过多影响行人通道,且管理不便。
市民建议:
杨小姐说:“可以实行错时停车的方法,单位白天停,市民晚上停。如果怕管理不便,可以给外来停车者发放牌证,规定停车时间。”还有的市民提出,不少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停车场地是上班时间拥挤,下班后和节假日空闲,可以考虑在空闲时向社会开放,并适当收取费用。
还停车场本来面目
读者经历:
秀灵路宏腾苑的业主罗女士说,设计规划图中,小区有两栋楼底层都是用来做停车位的。但是现在开发商将这些公共停车位卖给了私人,业主的车只能停在消防通道,出入很不方便。
记者体验:
记者在宏腾苑小区看到,消防通道停满了车,每栋楼之间的绿化带也被汽车占用,仅留一米多宽的路口供行人进出。一位居民说:“小区经常出现汽车刮伤吵架的情况,有一次连搬家车都开不进来。”
市民建议:
对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做法,《南宁市停车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现这类情况逾期不改正的,按改变性质或缩小范围的车位数,处以每车位5000元的罚款。不少市民认为,对这种行为应该重罚,或者让其补足车位。
主干道能否单侧停车
读者经历:
公交车司机林先生反映,在新民路南宁二中到王府井路段,慢车道本来就不宽,路边还设了很多咪表作为车辆停泊点。结果慢车道和快车道之间,只剩1.5米的距离,刚够一辆公交车过,如果旁边有自行车或摩托车,根本没地方走。
记者体验:
9月27日下午5时50分,记者来到新民路南宁二中至王府井路段。这条路本来是双向6车道,由于靠南宁二中一侧设置了不少咪表,停车位全都被小车占满,因此只剩下两条车道。大量的自行车与摩托车因无路可走,纷纷挤进中间的机动车道。一辆放在停车位的小车要开走,探了几次头都被自行车与摩托车逼了回去。
市民建议:
有关部门在规划停车泊位时应从实际考虑。一些主干道的停车泊位应在非上下班时间使用。覃先生反映,在星湖路、东葛路、民族大道华联超市门前路段,车辆乱停的现象比较突出,最好限制在主干道一侧停车。南宁茶花园路等路段,就因为两边都停车,影响车辆通行。
读者建议集纳
●应鼓励停车场建设
林先生说,《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公共停车场,但给予的鼓励政策却只是资金补助,应该在土地、建设、规划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停车场建设资金较高,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偏低,如果没有相关优惠政策,很多人没办法投资。他认为,在集体用地方面可以适当开绿灯,或者长期租用地的,可以尽快立项通过。
●道路泊位应否收费
不少市民认为,道路本来是公共资源,在道路上划出停车场,不应该收费,即使要收费,也应该明确责任。秦先生说,他有一次在道路停车泊位拿车时,正遇上车主与收费人员争吵。车主因为车辆被刮花,要求收费人员赔偿,但收费人员表示只提供场地,不负责赔偿。他认为在道路上划出停车位,责任一定要明确。不能只收钱,却不负责保管车辆。
●提供场地要包保管
李先生认为,提供停车场一方的责任一定要明确,否则即使有停车位,停放也不放心。今年9月11日,他老婆在区妇幼保健院生孩子,他晚上把电单车放在医院。当时问保卫人员要停车牌,对方说将车锁好就可以了,他们不负责保管,只免费提供停车场。结果第二天下楼,他发现电单车的电瓶不见了。此外,平时开车到宾馆吃饭,车被偷或被刮花,也经常没人负责。他认为《办法》应将停车场一方的责任明确下来。
●规定免费停车时间
黄先生说,停车给钱,大家都愿意,但希望起步价能分档次。另外,免费停车泊位也应该想得更周到,例如规定最长免费停车时间,否则很可能有些人会长期占用免费车位。
●停车管理监管分离
龙先生提出,要注意停车管理的监管分离,市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本身人力、物力等有限,很难对所有停车管理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难免会遇到一些“人情关系”。最好能由职权部门划定相关的停车点后,以招标的形式,找一个主体来施行。
●停车计费因时而异
王先生认为,停车场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段,并应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来收费。但也应注意缩小地上停车和地下停车场的收费差价,利用价格杠杆把地上的车辆分流到地下,有效减少占道停车,缓解由占道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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